第57章 要讲法律是吧?那咱们就讲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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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於这个结果,周云倒也没有太过於意外。
  毕竟法院和银行终究是两个系统,出於维稳的需要,可能在某些时候会配合。
  比如有些地方对於集体诉讼性质的烂尾楼案件,会统一驳回,用的理由是现在的房子已经由相关部门接手。
  如果强行判了,会导致一系列的风险,所以统一驳回,如果相关部门解决不了,那再另行起诉。
  这类型的判决並不罕见,但却很值得玩味,比如什么情况下才能算相关部门解决不了呢?这个时间是多久?没人知道。
  但这里的情况並不相同,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利害关係人申请调查房贷发放信息,这是必须得查的!
  至於视频,周云其实也准备好了,想成为一个好的律师,那必须得是走一步看三步。
  那种到了庭审中临场发挥的情况有没有,当然有了,但很少。
  一个正经律师,他的大部分工作都是在庭下,开庭时候就是那么一哆嗦而已。
  靠的是证据事实和法律依据的结合,靠的是提前的准备而不是所谓的临场发挥。
  像是有的律师,那说话都带著结巴,但人家开庭就是能贏。
  反倒是那种动輒“滔滔不绝”的律师,打一个输一个……
  而对於周云来说,既然银行答应让查,那就查吧!
  行政诉讼完了再去,事情要一步一步来,步步为营,把每一步的证据都做扎实了。
  很快周云打车来到了林吴支行,很凑巧,还是那天的那个姓吴的大堂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