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下官要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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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4章 下官要告发
  狐狸继续去看丁珣的答卷。
  丁珣未急著作答,而是先在卷首另起一行,写道:“臣奉州府钧令,赴桃县应城隍之考,尊狐仙————”
  他洋洋洒洒写了好长一段,才进入正题。
  他先言若是纯以情论,二者各怀苦衷,似无可责,若是纯以法论,事因无知,並非大恶。所以当情理兼尽,法度不失。
  这判词確实写得周全,开篇先捧狐狸,接著暗点苏陆二人的疏漏。而他所作的判断,自然既有苏安的仁恕之心,又有陆峰的明確责罚。
  “时间到了。”
  丁珣在最后一刻停笔,双手捧著判词,呈在狐狸面前。
  狐狸装模作样地扫视一遍,点头道:“丁判官有心了。是非分明,情理兼顾,当居首位。”
  “前两题,皆是丁判官胜出。第三题若也是丁判官胜,那这桃县城隍之位,便是丁判官的。”
  丁判官垂眸,手不自觉按向心臟,那颗早已停跳多年的心,此刻竟有些揪著疼。
  他悄然瞥向其他二人。
  苏安神色平和,陆崢点头认可。
  狐狸转向苏陆二人:“二位也不必气馁。城隍之下,尚有判官之职。若二位不弃,也可留下,同掌阴阳,共护一方。”
  “老夫本就无意竞爭,若能留在桃县,继续做些教化之事,那便再好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