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樊千秋犯下命案,押往廷尉寺,严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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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哼,你未免小看本官了,本官是县官亲命的廷尉正,不是哪家哪门的爪牙!”张汤咬牙切齿说道。
  “下吏久闻使君严法之名,今日又听使君说出这番肺腑之言,便也放心了。”樊千秋的笑意更浓几分。
  “你是清白或是有罪,当看证人证据,无罪则当开释,有罪则应重罚!”张汤把“重罚”说得非常重。
  “好,下吏也有此心,使君当要好好地审,若张使君都审不出下吏的罪来,
  下吏定然是清白的。”樊千秋平静地答道。
  “呵呵,你倒不简单,倒是非常镇定自如!”张汤说完之后就挥了挥手,那几个剑士就把樊千秋押出了长安县寺,並未捆绑。
  张汤没有立刻跟出去,他在心中咀嚼著樊千秋的那几句话,然后又想起今日之事的缘起,心中一动,有了几分异样。
  一个多时辰之前,钱万年的儿子钱彭祖便来廷尉寺喊冤直诉,呈上来的陈情爱书写得非常详实。
  按照大汉现有的成制,除了符合上请条件的公侯后代之外,普通的黔首是绝不充许越级上书告劾的。
  但是,为了监察官员,大汉还有一种特殊的直诉制度,那就是黔首可以越过地方府衙,向廷尉直诉。
  甚至,黔首还可以直接到北闕的公车司马室直接向皇帝上书沉冤,这种行为也被称为“诣闕上书”。
  俗称“告御状”一一一是华夏百姓討公道的最后选择。
  最有名的“诣闕上书”案件发生在孝文皇帝时期,整个案件甚至在大汉帝国弓起了一场影响深远的司法改革。
  当时的太仓令淳于意因为触犯了汉律,被关押在长安狱,经过审问將要被判施以肉刑。
  淳于意之女緹縈到长安未央宫北闕向皇帝上书,自请贬为官婢,来为其父淳于意赎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