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野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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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董良杰吃过无数的野味。但是野味一般都极为难吃,那股子腥膻味根本去除不了,这完全不像某些书籍里形容的,野味多么多么好吃。像后世家养的猪牛羊,多数都是已经搧了的,也就是阉割过的,所以不存在太多那股子味道。当然了,吃腻了家养的,改善一下口味,吃点野味也是好的。
  只不过像野雷子这种东西,真心是没人吃。它的肉极为难吃,就算是在这个家家户户吃不上肉的时代,也没有人吃。
  任秀秀也上前看了一下,那只豹猫约摸有半米长,十几斤的样子,后腿上有一个兔子套缠在灌木上,那只豹猫的后腿下边皮肉都已经弄没了,只剩下骨头,附近都是血跡,但是兔子套仍旧套在它的骨头上,让它挣脱不了。
  正看著的时候,那只豹猫又突然跳起来,想著攻击任秀秀。
  董良杰手疾眼快,一柴刀下去,豹猫挣扎了几下,便不动弹了。
  董良杰生怕这东西装死,又用柴刀对著豹猫的脑袋拍了两下,豹猫毫无反应,已经死的透透的了,董良杰这才用柴刀把周围的灌木给砍断了,最后把那个套著豹猫的兔子套提了出来。
  “应该是你周围兔子套下的太多了,这只野雷子发现有套中的兔子,便过来吃了。只不过它也不小心被套上了。”任秀秀说著还摸了摸这只豹猫的皮子:“收购站就收这种皮子,去年收了好多。还很贵的,有十几块钱的样子。”
  董良杰点点头,把兔子套给摘下来,隨后拿著柴刀,就给那只豹猫扒皮。他最近扒了好多兔子皮,手法比前世的时候还要熟练,只用了七八分钟,便把这只豹猫的皮子,完整的扒了下来。
  隨后,董良杰把剩下的豹猫的肉,切了很多碎块,最后放到刚刚兔子套的地方,剩下的一会儿再放到其余的兔子套旁边。
  这种肉人虽然不吃,但是山里的那些野生动物可不管这个。管它好吃不好吃,那些野兽连腐臭了的肉都吃,何况好的。
  收拾完这些,董良杰蹲下来用土把手搓了搓,隨后这才起身,把那张豹猫的皮子,放进了背篓。
  两个人继续往沟里的深处走去,时不时便会窜出来几只野鸡,不过兔子却真的没有套中几个,从沟口一直到最里边,一共才捡到两只套著的兔子。其中一只还冻僵了,皮子被不知道什么东西给啃的乱七八糟的,董良杰没有敢捡,直接解开兔子套把那只冻僵的兔子扔了。
  最后,只捡到一只快断气的兔子,敲晕过去,装到了背篓里。
  任秀秀一副恍然大悟的感觉:“怪不得屯子里的人,好多都下了兔子套,但是没看著几个抓著兔子的。我还以为他们是运气不太好呢,原来应该有时候也套中了,被其他东西吃了。”
  董良杰点点头,和任秀秀解释这个年头,想打猎就得拿著枪出来打猎的。若是想著靠下一些兔子套什么的听天由命,其实大可不必,山里吃兔子的东西,可比人勤快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