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章 不该之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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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了,肯定不是在咱这儿產生的,咱接收学员,都是照抄照转上面转来的文件,谁去关注那些细枝末节?”魏晓华轻描淡写地说。
  “那是公安办案环节出现的差池吗?”李勃接著又问。
  “很有可能。一个办案民警,一天都要处理几起案子,出现笔下误不足为奇。”魏晓华判断说。
  “送一个人进劳教所,限制人身自由,应该慎重才对,轻率地批了,难免造成不好的影响,不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吗?”李勃很严肃地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哎呦,伙计,你这也太上纲上线了。文书出错,事实只要存在,打击违法行为有错吗?”魏晓华显出不高兴的神態了。
  李勃不想激怒同事,就降调说:“咱不说谁是谁非,也不会去追谁的责任,我只想知道,遇上这样的问题,该怎样处理?”
  “处理?还能怎样处理?把劳动教养决定书发回当地市级劳教委,修改一下,再发给咱一份就妥啦!”魏晓华轻鬆地说。
  “关键时间点有问题,不会出现冤假错案吗?”李勃突然问。
  “喂,伙计,我觉得你该去检察院,你咋和驻所检察室的赵红英一样的口吻啊!”魏晓华好像又要被激怒。
  “好,我不说了,这事我就不该问,妥了吧!”李勃笑笑摆摆手说。
  “要不是咱是老伙计,我早发火了。”魏晓华也勉强笑了笑说。
  两人在南北两座办公楼之间的大道上分开,各自回了自己的办公室。
  李勃回到办公室,还是在想这件事,心里依然放不下。警察办案,笔头虽小千斤重,怎能不慎重呢?想想豫剧《十五贯》里的那个况钟,虽然只是古代一个小小的县令,认真办案,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为民做主,也不怕丟官罢职。作为古代的一个封建官吏,尚且能够认真执法,作为今天的人民警察,更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
  像这样製作法律文书出现失误的事情,难免在工作上会有出现,但只要认真审查,错误之处是不难发现的,关键在於是否持有认真负责的態度和求实的工作作风。
  驻所检察室能发现法律文书出现的错误,我们所里没有发现,还是说明我们的工作不够细致,也存在问题和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