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英语考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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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南京之后,学英语这件事被正式提上了日程。宋美龄是卫斯理女子学院毕业的,一口英语比美国人还地道,给大队长当翻译都不带打磕巴的。她知道李宇轩是大队长点名要栽培的“溪口那个小子”,便主动揽下了教他英语的活儿——倒不是多看得上他,主要是有点好奇。

  第一堂课在官邸的偏厅。宋美龄穿著一件素色旗袍,头髮挽得一丝不苟,手里拿著一本英文教材,往桌上一坐,气质拿捏得死死的。

  “李师长,我们先从最简单的开始。”她翻开课本,指著第一页,“this is a pen.”

  李宇轩盯著那行字,脑子里浮现出陈賡当年教的注音法。

  “迪斯……伊兹……呃……盆?”

  宋美龄的眉毛动了一下。“不是『盆』,是『pen』。”

  “盆。”

  “『pen』。”

  “盆。”

  宋美龄深吸一口气。“李师长,你的舌头,抵住上顎。”

  李宇轩试著抵了一下。“盆。”

  宋美龄把课本合上了。她教过大队长的侍卫官,教过孔家的几个孩子,从来没教过能把『pen』念成『盆』的人。溪口方言的发音习惯已经刻进了李宇轩的骨头缝里,他那张嘴念英语,跟往洋文上浇了一勺猪油似的,怎么都滑溜不起来。

  接下来的几天,宋美龄尝试了各种办法。她让李宇轩跟著她念单词,李宇轩念出来的永远是溪口味。『apple』念成『哎剖』,『banana』念成『不拿拿』,『thank you』念成『三克油』。宋美龄后来实在受不了了,问了一句:“李师长,你在黄埔的时候,陈賡他们到底是怎么教你的?”

  “注音法。”李宇轩老老实实回答,“英文旁边写中文,照著念。”

  宋美龄沉默了好一会儿。她见过笨的,没见过笨得这么有体系的。压垮宋美龄的最后一根稻草,是一张英语卷子。“她托人从上海圣约翰大学弄来的预科一年级入学测试题,还特意让人家把所有需要写句子的题都刪掉了,只留下了选择题和判断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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