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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绝对能够在这个城市的黑道史上写下浓重的一笔。两位长跑运动员再一次展现出超长的实力,从工农路为起点,开始了一场马拉松友谊赛。
冲在最前面的运动员手纸满头大血,紧跟其后的狂犬也是气喘吁吁;第一集团就是这两个人领跑,身后的第二梯队鱼龙混杂,边跑边互相打,从胡同里一直打到了马路上。
手纸怂了,怂大了。他现在知道狂犬撒起疯来究竟有多严重。
狂犬在手纸的背后,电话响起,他接了电话说了几句,然后一辆面包车从狂犬的右手边擦肩而过,险些再次把狂犬撞飞;车速不减,直接追上了前面奔跑的手纸,然后车门一开,有人伸出手把手纸拉上了车,过了几秒,车身猛烈的晃动几下,然后扬长而去,只留下了一溜青烟。
狂犬终于停下了自己的脚步,然后听着逼近的警笛发愣。妈的!狂犬愤恨的吼叫了一声,闪!
人群散去。
为什么我会知道的这么清楚?那要从10分钟前说起。
现在?陈默蹲在车厢里,隔着车窗望了望。我同样的小心探了探头,防止被别人发现我们。但是我知道还不是时候,我们犯不着这么去招惹狂犬。我用手势告诉陈默:再等等,机会马上就来,马上。
我们的面包车在另一条马路上不紧不慢的跟着这一伙人的撕斗,犹如一条潜伏中的毒蛇,试探性的吐出自己的芯子,渴望着一口咬住敌人。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就是这个道理。
我早就知道狂犬会把事情搞大了,以他的势力对付区区一个跟着白大雪煽风点火的手纸绝对不是问题。既然狂犬已经把手纸逼了出来,那么剩下的事情就简单了许多。
车跟着过了一个拐角,我拨通了狂犬的电话。远远的,狂犬不慌不忙的拿出手机,接通了。
喂?狂犬,闪人吧。我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