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雪每想起这事儿就又好气又好笑的。
还记得当时,那当铺老板看着这上好玉佩上那个宸字之时,那手,抖得就像个筛子,没一盏茶的时间就已经冷汗连连,道了不知几句的‘不敢收’。
你说气不气,有生意不做,这老板莫不是个傻子?
胡雪一拍桌子,表示这是一位贵人的旨意,让她当掉这枚玉佩,若是不遵,准得倒霉的。
威胁完还表示这事儿不许宣扬,否则贵人发怒就会让他掉脑袋……
掌柜的含泪收下这枚玉佩,付出了一大笔的银子。
他将这枚玉佩锁了起来,但连续几个月都无法睡个好觉,想了又想再想,最终终于在昨日决定将玉佩归还回宸王府。
毕竟这玉佩象征着宸王殿下的身份,虽然还没到那种见此玉佩如见宸王的分量,但也是极为重要的,若是让人知道此物在自己这儿,恐会招来数不尽的大麻烦啊!
他是保证不胜惶恐的心来的,抱着掉脑袋的事情找来的宸王府的……
但他最终还是没有掉脑袋。
掌柜的当下就心知自己是被那小女娃给骗了,一肚子的火气无处可发,憋闷的不行。
……
胡雪若知道这枚玉佩兜兜转转又回到了夜凌渊的手上,还连着自己的画像一起,估计要吐上一升的老血。
这几天,胡雪很焦灼。
因为认为夜凌渊绝不可能找到自己,所以她并没有离开京城。
她发现自己以这小女娃的形体独自生活其实很不方便,总会被一些莫名其妙的给盯上。
虽然有功夫对付但是实在是太麻烦了。
所以,这一天,胡雪做出了一个让自己未来无数日子都后悔得恨不得买块豆腐一头撞死的决定——
她决定要上街,重新抱一条金大腿先当几年的米虫。
至于要求嘛,胡雪想了好久,决定找一个只要不像夜凌渊那样时时盯着自己狐狸命的人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