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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豁然开朗(2 / 2)

“有这样的事,”辛普森终于开口了,“居然有这样的事!你在电话里好象是斩钉截铁的,奎因。你是不是——”

老头子把脑袋转向埃勒里:“问他吧。首先是他出的主意,这小鬼。”

“唔,埃勒里,怎么啦?”

大家都默不作声地望着他。埃勒里把香烟甩进了炉火,并不转过身子,悠悠然说道:“从今以后,诸位啊,该相信我下意识的警告讯号啦。佩珀老兄也许认为我的预感是荒诞不经的,但这预感却被事实所证明了。

“不过以上这些话都不是正题。言归正传就是:使史洛安毙命的那颗子弹,穿透了他的脑袋,顺着弹道的轨线,越出写字间的门外。我们发现子弹掉进了写字间门对面的陈列室墙上的挂毯中,是在写字间外边。所以,显而易见,打枪的时候,门是开着的。史洛安死的那天晚上,我们冲进收藏品总库的时候,发现史洛安写字间门敞开着,这跟子弹的下落正合拍。可是,现在呢,纳奇欧·苏伊查这么一讲,史洛安死后,最初进入收藏品总库的,原来并不是我们,而是他,苏伊查比我们早一步。换句话说,关于在我们到达史洛安写字间时门的状况,必须根据这一先此之行而重新加以考虑和审查。由此产生了这样的问题:苏伊查到达时,门的状况是否相同呢?如果他也发现门是敞开着的话,那么,我们就无从取得比以前更多的进展了。”

埃勒里笑了笑:“然而苏伊查发现门是关着的!这使得局面有什么改变呢?首先,不在话下,打枪的进候门必开着,否则子弹就会打在门上,而不会打到了写字间外面,掉在对门的挂毯内。这就是说,房门一定是在打枪之后才关上的。

那就意味着什么呢——难-网道史洛安先往自己脑袋开枪,然后又鬼使神差地走到门那儿,关上门,再回到写字桌,以刚才开枪时一模一样的姿势坐下吗?多么荒唐可笑;还不仅是荒唐可笑,而且是不可能的:因为,卜劳迪医生的验尸报告指出,史洛安是立即毙命的。也决不可能是他在陈列室内开枪自杀,再自己支撑着回到写字间,进来时顺手把门关上。决不会!史洛安是一枪毙命的,况且,开枪时门是开着的。而苏伊查到达时门却关着……

“换而言之,既然苏伊查在史洛安暴卒之后发现房门关着,并且既然枪弹不可能穿越房门,我们一开始查勘就知门是钢制的——我们所能合乎逻辑地得出的唯一结论就是:在史洛安死亡之后,在苏伊查来到之前,有人把门关上了。”

“但是,奎因先生,”佩珀反驳说,“有没有可能,苏伊查不是唯一的来者——在他之前,已经有人来过,并已走了?”

“很有见地呀,佩珀,我也正要谈到这一点:有人在苏伊查之前来过——而此人就是杀害史洛安的凶手!”

辛普森大不以为然,手抚瘦削的面颊:“我才不信呢。瞧,埃勒里,你该知道,仍有可能史洛安是自杀的,佩珀所推测的那个来者,说不定也是象苏伊查一样,是个不相干的人,也是由于胆小怕事而不敢承认自己曾经去过。”

埃勒里满不在乎地摆一摆手:“有可能吧,然而要说短短的时间内竟会连来两个不相干的人,这话未免太牵强附会了吧。不,辛普森,我就不信在座各位中有人还能否认咱们现在已有足够的理由怀疑自杀之说,也有足够的理由支持他杀之说。”

“话是不错,”警官无可奈何地说道,“话是不错。”

但辛普森还是心有不甘:“好吧,就算史洛安是被杀的,就算凶手出去时关上了门。我看,他这样做,也未免太傻啦。难道他没瞧见枪弹已经在史洛安脑袋上打出了一个窟窿,并且穿到了开启着的门外吗?”

“辛普森呀,辛普森,”埃勒里感到不耐烦了,“你倒再想一想看。即使是速度减缓的枪弹,肉眼岂能跟得上吗?不言而喻,如果凶手看清枪弹已经洞穿了史洛安的头颅,他当然不会关门的。所以,他关门这个事实,说明了他并未看清枪弹。

“请你记住,史洛安的脑袋是这样倾伏到桌面上的;左面,也就是子弹穿出的那一面,贴在了吸墨器上。这样一个姿态,就把子弹的出口完全遮住了,也在很大程度掩盖了血迹。再说,凶手正处于心急慌忙的情况下;他怎么会提起死人的脑袋来仔细研究呢?归根到底,他没有理由想到子弹会穿透出去落到别处。你总知道,子弹打成这样,是不大常见的。”

大家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老头子对两位客人苦笑了一下:“老哥儿们啊,这下子他可占了咱们的上风啦。我看,这事已经摆得明明白白了。史洛安是被谋杀的。”

他们阴郁地点点头。

埃勒里又谈了起来,谈得兴致勃勃,但再也没有当初引伸发挥错误的卡吉士结论时那种自我欣赏、得意洋洋的神气了:“很好。咱们再分析一下吧。既然我们现在很有理由认定史洛安是被杀的,那么,格林肖就不是史洛安所杀。也就是说,杀害格林肖的真正凶手,又杀了史洛安,并布置一个自杀的假象,使人感到:史洛安开枪自戕这一举动,不啻默认了自己就是杀害格林肖的凶手。

“不妨重提一下原来的论点。我们以前推断过,杀害格林肖的凶手既然能够伪造指向卡吉士的假线索,就必定知道诺克斯买进了失窃的名画一事;我早不作了论证,我当时认为,把卡吉士当作凶手的整个结论,都因为凶手有把握诺克斯不会站出来说话。alors1,以前我也曾同样沉闷地论证过,知道此事的唯一外人,就是格林肖的同党。证讫:凶手就是格林肖的同党;而既然史洛安本身也遭杀害,史洛安就不可能是格林肖的同党。因此,凶手至今还是逍遥法外,仍在积极从事他那耍弄阴谋诡计的勾当。他至今逍遥法外,*网我还不妨指出,至今还是以诺克斯的把柄作为奇货可居。

“现在,”埃勒里接着说道,“再来解释那些针对史洛安的线索吧——既然史洛安是被杀的,所以他是清白无辜的,那么,这些线索只可能是真正凶手所制造和留下的栽赃手脚。

“首先,既然史洛安是清白无辜的,我们就不必再怀疑他那天晚上到比乃第旅馆去找格林肖的那套说法的可靠性。因为,如果其人可疑,那么其证词也必大有可疑,而如果其人清白无辜,那就不得不相信他所讲的话。所以,史洛安自称是那天晚上的第二名走访者,也许是靠得住的;根据史洛安所说,那个不知是谁的人实际上比他早一脚;因此,那个不知是谁的人必定就是与史洛安同来的人。

“从而可以推知那几名访客的顺序如下:不知是谁的——上下全裹住的人;接着而来的是史洛安,再后是史洛安太太,再后是杰绥密·奥德尔,再后是沃兹医生。”

埃勒里伸了细瘦的食指,点点戳戳:“且让我向你们演示一下:运用头脑进行逻辑思维,可以获得多么有趣的推论。你总还记得史洛安说过,世上唯独他一个人知道他吉尔伯·史洛安与格林肖是弟兄;甚至格林肖也不知道自己弟兄已经换了姓氏。然而,写匿名信的人,不管此人是谁,却知道这样一个事实——改姓史洛安的这个人与格林肖是弟兄这一事实。写信者是谁呢?格林肖根本不知其弟兄改姓的事,也就不可能告诉任何人;史洛安呢,根据现在看来是可靠的本人证词,他从没告诉任何人;因此,能够发现这一事实的唯一的人,就是曾经看见过弟兄俩在一起的人,偷听到他俩是弟兄,并且此人或者早已认识史洛安,或者后来在遇见史洛安时认出了他的声音和面容,从而知道格林肖的弟兄就是吉尔伯·史洛安。不过,其中也有费解之处!史洛安自己说,那天晚上他到比乃第旅馆格林肖的房间去,乃是他改姓之后唯一的一次——许多年来只此一次——弟兄俩面面相对!

“换句话说,发现吉尔伯·史洛安与亚尔培·格林肖是弟兄这一事实的这个人,必定是那天晚上史洛安到格林肖房间去时也亲身在场的。但史洛安亲口告诉我们,他跟格林肖谈话时别无外人。那么,怎么还会有别人呢?非常简单。如果史洛安没有看见此人,而此人确又在场,那只意味着此人未被史洛安看到罢了。

“换言之,此人是躲在房间里的什么地方;或者是躲在壁橱中,再就不是藏在浴间内。诸位请记住:史洛安曾说过,他敲敲房门,他的弟兄稍稍过了一会儿才来开门——这是史洛安的原话。所以我们不妨推断,史洛安敲门时,那位与格林肖一起进屋的同伴仍在314室,但为了避人耳目起见,他在格林肖的赞同下溜进了壁橱或浴间。”

“现在,”埃勒里接着说,“咱们来想象一下当时的情景吧。史洛安跟格林肖在谈话,咱们这位神出鬼没的无名客却在其藏身之处扯直了耳朵细听。他从对话中听见格林肖恶狠狠地说差不多早已忘记了自己还有弟兄。于是,这位隐身君子恍然大悟格林肖与这来客是弟兄。他是不是听得出史-网洛安的声音,从而知道是吉尔伯·史洛安在讲话呢?或者,是不是他后来碰见史洛安,认出了他的声音,把事实两下一凑合,就明白了史洛安所自以为除他本人以外普天之下别无一人知晓的秘密呢?这些问题,我们没法回答,但能肯定一点:这个不知是谁的人,那天晚上必定是在格林肖的房间内,必定偷听到了他们的谈话,必定演绎推算而知吉尔伯·史洛安跟亚尔培·格林肖是同胞骨肉。以上是唯一合理的思路,能够讲解得通:怎么会有人发现这个显然不为人所知的事实。”

“好吧,这至少是有所发现了,”辛普森说道,“讲下去吧,埃勒里。你这个装神弄鬼的脑子还看出什么来吗?”

“我是讲究逻辑,不是装神弄鬼,辛普森,虽然我确实能够通过类似冥访的方式而预见未来的事件……我看出了这一点,看得清清楚楚:这个躲在房间内的无名客,就是在史洛安来此之前随同格林肖进房间的人,就是格林肖的同党——第二天晚上,格林肖在卡吉士房中,还特别提到过这位‘同党’。还有,这位无名客,作为格林肖的同党,又作为谋杀格林肖的凶手——我对此已作过论证——是唯一有资格写匿名信向警察当局揭发史洛安与格林肖弟兄关系的人。”

“话倒是不错,”警官喃喃自语。

“事实就是这样。”埃勒里两手交叉着托住后脑勺,“咱们讲到哪儿?所以,这封信也是把史洛安诬陷为凶手的假线索之一,但这条线索并非虚构而是事实。

“当然,它并没有直接构成什么罪名,只不过是精心选择一点秘事,提供警察当局,再与一些更为直接的证明相配合。这样,弟兄关系既然是条假线索,就有理由断定:我们在史洛安的保润烟盒内搜到的地下室钥匙,也是一条假线索;史洛安保险箱中的格林肖的表,也同样如此。只有杀害格林肖的凶手能拿到这只表;史洛安既然是无辜的,那么,杀格林肖的凶手必是在布置了史洛安自杀的假象之后,就把表放在一搜就会搜到的地方。那张烧剩的卡吉士遗嘱的残片,必定也是给史洛安罗织罪证的栽赃手法,因为,很有可能史洛安确曾偷了遗嘱,并且原是放进棺材中的,以为这样一来就万事大吉了,而当凶手把格林肖塞进棺材的时候无疑发现了遗嘱,于是就拿出来把它带走,他很有先见之明,料想有朝一日,也许用得上它——后来,他在把卡吉士当作凶手的企图失败之后,便打史洛安的主意,果然就用上了它。”

佩珀和辛普森点点头。

“现在再来谈他的动机吧,”埃勒里接着往下讲,“为什么挑选史洛安来顶作杀格林肖的凶手呢?说来挺有趣的。当然喽,史洛安作为格林肖的弟兄,由于格林肖怙恶不悛使家族蒙受耻辱而改换了姓氏,又曾偷了遗嘱去藏在卡吉士棺材内,而他作为卡吉士家的一个成员,具备种种便利条件去制造卡吉士是凶手的假线索——这一切因素,就有了充分的理由使凶手认为,把史洛安作为罪犯抛给警察当局,那是再恰当不过的了。

“然而,如果弗里兰太太的检举属实,星期三夜间,也就是格林肖尸体被埋进卡吉士棺材的那个夜间,史洛安确实曾到墓地去过,那么,既然史洛安根本没有杀害那个人,他到那儿去必是出于与埋尸无关的某种原因——请别忘记,弗里兰太太并没有看见他带着任何东西……很好。史洛安在那个星期三夜间偷偷摸摸到后院和墓地去,为着什么呢?”埃勒里出神地望着炉火,“我倒产生了一个有趣的推想。说不定史洛安那天晚上看到了什么可疑的事,他就隐着身子尾随凶手到了墓地,于是目睹了埋尸的活动,也眼见凶手把储存遗嘱的铁盒捞到手……你们猜得出下文如何吗?根据以上这些并非虚幻的想象,我们就能够断定史洛安后来会干些什么。他知道凶手是谁,目击凶手埋掉了格林肖。他为什么不向警察当局揭发这个情况呢?其中大有讲究哪!凶手掌握着遗嘱,那张遗瞩将使史洛安不能成为遗产继承人。史洛安后来找上了凶手,提议说:他愿意对于凶手是谁严守秘密,只要凶手将那张会造成祸害的新遗嘱或者交给史洛安,或者当场销毁。这样的推测,也许不算牵强附会吧?这样一来,凶手又打起了另一个主意:他如今更有必要把史洛安作为‘再恰当不过的’罪犯抛给警察当局,于是就把他杀了,布置成自杀的模样,从而消除了知道凶手是谁的仅有的活人。”

“可是在我看来,”辛普森提出异议,“在这种情况下,当史洛安找上了凶手的时候,凶手是不得不把遗嘱交给史洛安的。这就跟事实不合拍了,因为我们已在隔壁房子地下室的炉子中查明遗嘱被焚,而且你说是凶手放在那里留待我们去查的呀。”

埃勒里打了个呵欠:“辛普森啊,辛普森,你要到几时才会开动开动你那脑袋瓜子哟?难道你以为咱们这位高明的杀人狂是个笨蛋吗?他只要把史洛安吓唬住就行了。他不妨说:‘如果你向警察当局揭发格林肖是我杀的,我就把这份遗嘱交给警察当局。不,史洛安先生,我要保存着这份遗嘱,以便确保你会封住自己的嘴。’于是史洛安毫无办法,只好接受这样一个妥协。但实际上,他去找这个凶手朋友之时,也正是他自投死路之日。可怜的史洛安啊!我看他很不精明。”

以后的事态发展迅速,令人痛苦而腻烦。警官万般无耐,不得不把苏伊查所反映的情况,以及其中的含意,向新闻记者作了宣布。星期日的各报,刊登了这条消息,星期一各报对此大做文章——在新闻界这个行业中,星期一是消息特别稀少的淡日——这样一来,整个纽约市全都知道了:那个受尽底毁的吉尔伯·史洛安原来根本不是做了凶手而自杀,恰恰相反,警察当局现在认为他平白无辜的被一个老奸巨猾的凶手所坑害——那些小报都使用穷凶极恶这个字眼。各报还大肆宣扬说,警察当局此刻正在继续缉捕真凶,这个真凶原本只有一条人命,现在却犯下了两桩血案。

值得一提的是,史洛安太太总算翻了身,重又神气起来。她那珍贵的家庭声誉受到了昭雪,新闻界、警察当局和检察官方面都公开赔礼道歉,这种道歉虽是姗姗来迟,却也正中下怀,因为这使她的家庭声誉更隆了。史洛安太太不是一个忘恩负义的女士;她心知,要不是埃勒里·奎因明察秋毫的话,纳奇欧·苏伊查那套汇报也不会起什么作用的,因此,她对报界先生们倾吐了大量的感恩戴德的衷肠话,弄得这位小伙子很不好意思。

至于辛普森、佩珀、奎因警官……对这几位还是不提为妙。这一段时期的公务,给辛普森增添了若干白发;而那位警官则一直认为:埃勒里的那套“逻辑”和百折不回的精神,差不多快要把他逼进坟墓了。

注释:

1alors:这是一个法文。意思是:于是,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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