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十章(1 / 2)

阿蒂克斯很衰弱——他都快五十岁了。我和杰姆问他为什么这么老,他说他起步晚了,让我们觉得这在他的能力和男子气概方面有所反映。他比我们学校同龄孩子的父亲都要老,每当我们同学说“我爸爸……”时,杰姆和我都无话可说。

杰姆是个橄榄球迷。阿蒂克斯和他玩抢球从不嫌累,可是每当杰姆想和他练阻截时,阿蒂克斯就说:“儿子,我太老了,玩不了这个。”

我们父亲什么也不做。他在办公室上班,而不是在杂货店。他不为县里开装卸车,不是警长,不种田,不修车,也不从事任何其他可以让人敬佩的职业。

另外,他还戴眼镜。他的左眼几乎看不见了,他说左眼是芬奇家族的克星。每当他想看清什么时,都要偏过头去用右眼。

他也不做我们同学的父亲做的那些事:他从不打猎,不玩扑克,不钓鱼,不抽烟,不喝酒。他只坐在客厅里读书看报。

尽管拥有这些品质,他却还是没有如我们期望的那样始终做到不引人注目:那一年,学校里议论纷纷,都在说他为汤姆·鲁宾逊辩护的事,没有一句话是称赞的。

从那次和塞-西尔较量后,我便甘愿当起了胆小鬼,消息传开了,说斯库特·芬奇不再打架了,因为她爸爸不允许。这不确切:我不会在外面为阿蒂克斯打架,不过家族内部是另一回事。我不管是谁,从第四代表亲数起,都会打他个满地找牙。不信你问弗兰西斯,他最清楚。

我们收到气枪后,阿蒂克斯不教我们如何射击。杰克叔叔教了我们基本要领,他说阿蒂克斯对枪支不感兴趣。阿蒂克斯有一天对杰姆说:“我宁愿你在后院射易拉罐,不过我知道,你肯定要去打鸟的。你射多少蓝鸟都没关系,但要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

那是我第一次听阿蒂克斯说做什么是桩罪恶,我问莫迪小姐是怎么回事。

“你父亲说得对。”她说,“知更鸟只唱歌给我们听,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们园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它们只是衷心地为我们唱歌。这就是为什么说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

“莫迪小姐,我们这儿是个老街区,对吗?”

“比建镇还早。”

“不,我的意思是,这条街上的人都很老。杰姆和我是这里仅有的两个小孩。杜博斯太太都快一百岁了,雷切尔小姐也很老,还有你和阿蒂克斯。”

“我不认为五十岁很老。”莫迪小姐尖刻地说,“我还没被人用轮椅推着呢,不是吗?你父亲也没有。不过我得说,感谢上天恩典,烧了那个老陵墓,我已经老得收拾不动它了——也许你是对的,斯库特,这里确实是个安定下来的街区。你没怎么遇到过年轻人,对不对?”

“遇到过,在学校里。”

“我是指年轻的成年人。要知道,你很幸运。你和杰姆因为你父亲的年龄受益良多。如果你父亲是三十岁,你会发现生活大不相同。”

“那当然。阿蒂克斯什么也做不了……”

“这你就错了。”莫迪小姐说,“他还很有活力。”

“他能做什么?”

“哦,他能帮人把遗嘱写得滴水不漏,谁也别想在上面钻空子。”

“噢……”

“还有,你知道他是镇上最棒的棋手吗?啊,想当年我们在芬奇园,阿蒂克斯能赢遍河两岸所有的人。”

“我的天,莫迪小姐,杰姆和我每次都赢他。”

“现在到了你该明白的时候了,是他在让你们。你知道他会演奏单簧口琴吗?”

这么平常的成就更让我为他-羞-愧了。

“哦……”她说。

“哦,什么,莫迪小姐?”

“哦,没什么。没什么——看来有这些就足够让你为他自豪了。不是谁都会演奏单簧口琴的。哎,别靠近那些建筑工。你最好回家吧,我要去侍弄我的杜鹃花了,没法照看你。木板掉下来会砸着你的。”

我回到我家后院,发现杰姆放着周围那么多蓝鸟不射,却在射一只易拉罐,显得真蠢。我来到前院,忙活了两个小时,在前廊一角为自己建了个复杂的掩体。它包括一只轮胎、一只橙箱,还有洗衣筐、藤条椅,以及一面小小的美国国旗,是杰姆从爆米花盒上撕下来给我的。

阿蒂克斯回家吃午饭时,发现我正蹲在那里瞄着街对面。“你在射什么?”

“莫迪小姐的-屁-股。”

阿蒂克斯转身看见我那宽大的目标正俯身在花木上。他把帽子推到脑后,向街对面走去。“莫迪,”他叫道,“我想最好来提醒你一下。你的处境非常危险。”

莫迪小姐直起腰,朝我这边看过来。她说:“阿蒂克斯,你真是个恶魔。”

阿蒂克斯回来后命令我拔寨撤营。“别再让我看见你拿枪瞄人。”他说。

我倒真希望我父亲是个恶魔,好歹能让我吹嘘一番。我就这件事又去探听卡波妮的想法。“芬奇先生?啊,他能做很多事。”

“能做什么?”我问。

卡波妮挠了挠头。“这个,我不太清楚。”她说。

当杰姆问阿蒂克斯会不会代表循道宗派参加橄榄球赛时,特意加重了口气。阿蒂克斯说他太老了,会把脖子摔断的。镇上的循道宗派教徒为了还清建教堂的房屋贷款,便组织了一场挑战浸信会教徒的接触式橄榄球赛。结果除了阿蒂克斯,好像镇上每个孩子的父亲都参加了。杰姆说他连去都不想去,可是他又抵御不了橄榄球的诱惑。于是他阴沉着脸,与阿蒂克斯和我一起站在边线上,看着塞-西尔的爸爸为浸信会球队得分。

有个星期六,杰姆和我决定拿着我们的气枪去探险,看能不能打只野兔或松鼠什么的。我们在拉德利家后面走了大约五百米,我发现杰姆在斜眼看着街上的什么东西。他把脑袋转向一边,从眼角向外看。

“你在看什么?”

“那边的一只老狗。”他说。

“那是老蒂姆·约翰逊吧?”

“没错。”

蒂姆·约翰逊是哈里·约翰逊先生的狗。约翰逊先生住在镇子的南边,他开长途客车往返于本地和莫比尔。蒂姆是只猪肝色的猎犬,是梅科姆的宠物。

“它在干什么?”

“我不知道,斯库特,我们最好回家去。”

“哎呀,杰姆,现在是二月份。”

“我不管,我要去告诉卡波妮。”

我俩跑回家,冲进厨房。

“卡波妮,”杰姆说,“你能不能去一下那边的人行道?”

“去做什么?杰姆,不能你一叫我就跑到那边人行道上去。”

“那边有只老狗好像不对劲。”

卡波妮叹了口气。“我现在不能去包扎狗腿。卫生间里有纱布,你拿了自己去弄吧。”

杰姆摇着头。“卡波妮,它是病了。它有些不对劲。”

“它在干什么?转着圈追自己尾巴?”

“不是,它像这样。”

杰姆模仿金鱼嘴巴一张一合,又耸起肩膀使劲扭-动躯干。“它走起路来像这样,只不过好像不是故意的。”

“杰姆·芬奇,你是不是在跟我编瞎话?”卡波妮的声音变得严厉起来。

“不是,卡波妮,我发誓,我不是。”

“它在跑吗?”

“没有,它只沿路徘徊,慢得你都看不出在动。它朝这个方向来了。”

卡波妮洗了洗手,然后跟着杰姆来到院子里。“我没看见什么狗。”她说。

她跟着我们走到拉德利家旁边,向杰姆指的方向看去。从这个距离望过去,蒂姆·约翰逊比个小斑点大不了多少,但是它已经离我们更近了。它摇摇晃晃地走着,右腿好像比左腿短似的。它让我想起车辆陷在沙子里的情形。

“它在向一边歪斜。”杰姆说。

卡波妮瞪着眼看了一会儿,然后抓住我们的肩膀就向家跑。她在我们身后关上木门,跑去拿起电话喊道:“给我接芬奇先生办公室!”

“芬奇先生!”她大声说,“我是卡波妮。我向上帝发誓,街那边有条疯狗——它朝我们这边来了,是的,先生,它——芬奇先生,我敢断定它是——老蒂姆·约翰逊,是的,先生……好的……好的……”

我们想问她阿蒂克斯说了什么,她挂上电话摇了摇头。接着她又嘎嘎摇起电话来,说:“欧拉·梅小姐——我和芬奇先生通完话了,请不要再接线了——听我说,欧拉·梅小姐,你能通知雷切尔小姐、斯蒂芬妮小姐以及这条街上所有有电话的人家吗?告诉他们疯狗来了。请你快点,小姐!”

卡波妮听了一会儿。“我知道现在是二月份,欧拉·梅小姐,可是我见到疯狗一眼就能认出来。请你赶快!”

卡波妮问杰姆:“拉德利家有电话吗?”

杰姆查了查电话簿,说没有。“卡波妮,反正他们也不出来。”

“我不管,我要去告诉他们。”

她向前廊跑去,杰姆和我紧随其后。“你们待在家里!”她厉声说。

邻居们已经收到了卡波妮的消息。在我们的视线之内,每一家的木门都关上了。我们现在还看不见蒂姆·约翰逊的踪影。我们望着卡波妮向拉德利家跑去,她把裙子和围裙都-撩-到了膝盖以上。她跑到前门,“邦邦”地使劲拍着。没有人来应门,她便大声喊道:“内森先生,阿瑟先生,疯狗来啦!疯狗来啦!”

“她应该转到后面去。”我说。

杰姆摇了摇头。“现在没用了。”他说。

卡波妮又徒劳地拍了几下门。没有人来接受她的警告,好像都没有人听见似的。

当卡波妮飞跑着回到我家后廊时,一辆黑色的福特车急速驶进车道,阿蒂克斯和赫克·泰特先生从车上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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