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十章(2 / 2)

赫克·泰特先生是梅科姆县的警长。他像阿蒂克斯一样高,不过比他瘦。他鼻子很长,脚蹬一双带闪亮金属孔眼的马靴,身穿马裤和齐腰短夹克。他的腰带上别着一排子弹,手里拿着一支重型步枪。当他和阿蒂克斯走到前廊上时,杰姆打开了门。

“别出来,儿子。”阿蒂克斯说,“卡波妮,它在哪儿?”

“它现在应该到了。”卡波妮指着街那头说。

“它不是在跑吧?”泰特先生问。

“不是,先生,它正在抽搐着。”

“赫克,我们应该去找它吗?”阿蒂克斯问。

“芬奇先生,我们最好还是等着。疯狗一般会对直走,不过也说不准。它很可能沿着拐弯过来——希望是这样,不然它就会直接进入拉德利家后院。我们等一会儿吧。”

“它进不了拉德利家后院,”阿蒂克斯说,“篱笆会挡住它的。它可能会沿着街道……”

我以为疯狗都口吐白沫、连蹦带跳地朝人的喉咙扑去,而且我以为它们只在八月份出现。假如蒂姆·约翰逊也那样,我也许就不会这么害怕了。

没有什么比一条街上人踪全无、人们在紧张等候着的情形更要命的了。树木静止不动,知更鸟沉默无声,莫迪小姐房里的建筑工们也消失了。我听见泰特先生吸了下鼻子,之后又擤了擤鼻子。我看见他把枪换到了臂弯里。我看见斯蒂芬妮小姐的脸贴在她家门玻璃上,莫迪小姐也出现在她旁边。阿蒂克斯把脚放在椅子的横档上,一只手按着大腿外侧,慢慢向下摩挲。

“它来了。”他轻声说。

蒂姆·约翰逊进入了视线,它晕晕地走在与拉德利家房子平行的弯道内侧。

“你看它,”杰姆低声说道,“赫克先生说疯狗会对直走。它都不能顺着路走了。”

“它看起来病得很厉害。”我说。

“要是有什么东西挡在前面,它会直接撞上去的。”

泰特先生把手搭在前额上,身\_体向前倾。“芬奇先生,它确实得了狂犬病。”

蒂姆·约翰逊正用蜗牛般的速度向前移动,不过它既不是在玩,也不是在嗅树叶:它好像认准了一个方向,并被一种无形的力量拉着向我们这边挪过来。我们能看见它像马撵苍蝇般地抖动着身\_体;它的颚骨一张一合,身\_体歪歪斜斜,不过最终还是像被人拉着向我们这边来了。

“他在找地方去死。”杰姆说。

泰特先生转过身来。“它离死还早着呢,杰姆,它还没开始呢。”

蒂姆·约翰逊来到拉德利房前的街道上,仅存的一点神志让它停顿了一下,好像在考虑走哪条路。它犹豫着迈了几步,停在拉德利家院门前;接着它想转回身,可是很困难。

阿蒂克斯说:“赫克,它已在射程内了。你最好现在就射,免得它跑到小路上去——天晓得谁会从拐角出来。卡波妮,快进去。”

卡波妮已打开纱门,在身后闩上,随后又拔开,抓着门上的挂钩不放。她想用身\_体挡住我和杰姆,我俩便从她的胳膊底下向外张望。

“芬奇先生,干掉它。”泰特先生把步枪交给了阿蒂克斯。杰姆和我几乎要晕过去了。

“赫克,别浪费时间了,”阿蒂克斯说,“射吧。”

“芬奇先生,这是一枪命中的活儿。”

阿蒂克斯使劲摇头。“别在这里傻站着,赫克!它不会等你一整天的……”

“看在上帝分上,芬奇先生,你看看它在什么位置!一旦射偏就直接进了拉德利家!我射不了那么准,你是知道的!”

“我已经三十年没开枪了……”

泰特先生几乎是把枪扔给了阿蒂克斯。“你要是现在能开一枪,我就真的舒坦了。”他说。

在一片朦胧中,我和杰姆望着我们的父亲持枪走出去,来到了街道中央。他走得很快,可是我感觉他像在水底游。时间慢得令人恶心,就像是在爬。

当阿蒂克斯向上推眼镜时,卡波妮用双手捂住面颊,喃喃地念道:“耶稣,帮帮他吧。”

阿蒂克斯把眼镜推到额头上,它又滑了下来,于是他干脆把它扔在地上。在一片静寂中,我听见了镜片的碎裂声。阿蒂克斯揉了揉眼睛和下巴;我们看见他使劲地眨眼。

在拉德利家院门前,蒂姆·约翰逊勉强做了决定。它终于转过身,沿着它原来的路线向我们这条街走来。它向前迈了两步,停下来,抬起了头。我们看见它的身\_体僵住了。

那几个动作快得好像是同时发生的,阿蒂克斯在把枪放上肩头的一瞬间,就猛地扣动了扳机。

枪响了。蒂姆·约翰逊跳起来,重重落下去,棕白色的一堆,倒在人行道上,它都不知道是什么击中了它。

泰特先生跳下前廊向拉德利家跑去。他停在那条狗前面,蹲下去,接着转过身,用手指点着他左眼上方的额头。“芬奇先生,你稍微向右偏了一点。”他喊道。

“总是这样。”阿蒂克斯回答说,“如果让我选择,我会用猎枪。”

他俯身捡起自己的眼镜,用鞋后跟把碎了的镜片碾成粉末,随后走到泰特先生身边,低头看着蒂姆·约翰逊。

门一扇接一扇地打开了,街上慢慢又有了生气。莫迪小姐和斯蒂芬妮小姐一起从台阶上走下来。

杰姆呆住了。我掐了他一把,才让他动起来。可是阿蒂克斯一看见我们要出来,便喊道:“待在原地别动。”

泰特先生和阿蒂克斯回到院子里时,他还在笑。“我会叫泽布来把它收走。”他说,“芬奇先生,你还没忘了怎么打枪。他们说这个是丢不了的。”

阿蒂克斯没说话。

“阿蒂克斯?”杰姆说。

“什么?”

“没什么。”

“我都看见了。‘弹无虚发’芬奇!”

阿蒂克斯原地转过身,看到了莫迪小姐。他们默默地望着对方,没有说话,过后阿蒂克斯就上了警长的车。“过来。”他对杰姆说,“千万不要靠近那狗,明白吗?千万不要靠近它,它死了和活着一样危险。”

“是。”杰姆说,“阿蒂克斯……”

“儿子,什么事?”

“没什么。”

“怎么了,孩子,你不会说话了吗?”泰特先生对杰姆笑着说,“你不知道你爸爸是……”

“别说了,赫克,”阿蒂克斯说,“我们回镇上吧。”

他们开车走了,我和杰姆来到斯蒂芬妮小姐家前门台阶那儿,坐下来等着泽布的垃圾车。

杰姆还处在麻木困惑的状态中,这时斯蒂芬妮小姐说话了:“啧啧啧,谁会想到二月份有疯狗?也许它没得狂犬病,也许它只是发癫。等哈里·约翰逊从莫比尔开车回来,发现阿蒂克斯·芬奇射死了他的狗——哎呀,我可真不愿看他的表情。估计它只是从哪儿染了一身跳蚤……”

莫迪小姐说,假如蒂姆·约翰逊此时还走在这条街上,斯蒂芬妮小姐就会换个腔调了,况且,人们很快就能知道它是不是疯狗,他们会把狗头送到蒙哥马利去检验的。

杰姆开始能够含糊地说话了:“斯库特,你看见了吗?你看见他站在那儿了吗?……之后突然之间,他完全放松了,好像那杆枪成了他身\_体的一部分……他动作那么快,好像……我要射什么得瞄十分钟呢……”

莫迪小姐狡黠地笑了。“怎么样?斯库特小姐,”她说,“还觉得你父亲什么也做不了吗?还在为他难堪吗?”

“不了。”我温顺地说。

“那天忘了告诉你,除了会演奏单簧口琴,阿蒂克斯·芬奇在他那个年代还是梅科姆县最厉害的神枪手。”

“神枪手……”杰姆重复道。

“杰姆·芬奇,我是这么叫的。估计现在你也要改变一下你的腔调了。真奇怪,难道你们不知道他年轻时绰号叫‘弹无虚发’吗?哎呀,当年在芬奇园,只要他出去打猎,如果十五枪打下十四只鸽子,他都要抱怨浪费了弹药。”

“他从没跟我们提过这些。”杰姆喃喃地说。

“从没提过吗?”

“没有。”

“搞不清他现在为什么不打猎了。”我说。

“也许我能告诉你。”莫迪小姐说,“如果说你们父亲有什么特殊的地方,那就是他那颗文明高贵的心。好枪法是上帝赐予人的礼物,是一种才能——当然了,你需要练习才能让你的技术日趋完美,但射击不同于弹钢琴或别的什么。我想,他也许意识到上帝给了他一个对其他动物不公平的优势,于是就把枪放下了。我猜他是决意不再开枪,除非万不得已,而今天就是万不得已的情况。”

“看起来他应该为此感到骄傲。”我说。

“心智正常的人从不会恃才而傲。”莫迪小姐说。

我们看见泽布开车过来了。他从垃圾车后面拿出一把大叉子,小心地叉起蒂姆·约翰逊。他把死狗扔进车斗里,过后又拿出一只大罐子,在蒂姆·约翰逊倒下的地方及其周围洒了些什么。“你们暂时不要过来。”他说。

在回家的路上,我对杰姆说,我们周一去学校可有的说了。杰姆不同意。

“斯库特,不要提这件事。”他说。

“什么?!我当然要提!梅科姆县不是每个人的爸爸都是神枪手。”

杰姆说:“我觉得如果他想让我们知道,他早就告诉我们了。如果他为此感到骄傲,他早就告诉我们了。”

“也许他只是忘了。”我说。

“不是,斯库特,这个你不懂。阿蒂克斯是很老,不过即使他什么都做不了,我也不在乎——他一件事都做不了我也不在乎。”

杰姆捡起一块石头,兴高采烈地向车库扔去。他跑着追过去,又回头喊道:“阿蒂克斯是个绅士,就像我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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