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吃一惊吗?辛普森检察官声称并不。他说,在那整个激动人心的夜晚,他一开始早就觉得诺克斯形迹可疑了。另一方面,很有意思的是,他又迫切渴望得到说明。为什么呢?怎么会呢?他甚至显得焦虑不安。证据——证据在哪儿?他脑子里已在忙于思考提起公诉的事宜了……并且认定了这是个棘手的大难题。所以忧心忡忡。
警官不说什么。他心情顿感轻松,但一直从侧面偷眼打量自儿子的局促拘谨的模样。当时一经宣布,诺克斯立刻吓得瘫软了半截,可是简直象奇迹似的又恢复了常态,琼·布莱特对这一切无法置信,惊得气都喘不出来……埃勒里主宰着舞台,却并不过分得意。在奎因警官叫总部派人来,把詹姆士·诺克斯悄悄带走的时候,埃勒里一味摇头,不肯详加解释。不,他当晚什么也不谈;明天上午谈吧……对,也许是明天上午。
于是,到了十一月六日,星期六的早上,这出曲折离奇的戏剧中的演员们济济一堂。埃勒里坚持认为,不单单要对办案人员讲解清楚,而且要让受到卡吉士一案株连而焦头烂额的人也都来听——当然,还少不了那些哗众取宠的报界人士。
星期六早上各报,全都以头条大字,报导了这位大亨的被捕;有传闻说,某个接近总统的显要人物,曾以个人名义致函纽约市市长,探听此事——这个传闻可能属实,因为市长整个上午电话忙个不停,打电话给局长打听情况,可惜局长知道得比他更少;又打电话给奎因警官,警官老态龙钟地直摇头,对官方的一切询问只是回答说:“等着吧。”
从诺克斯家散热器管子中搜出的那幅画,交给佩珀负责扣押在检察公署以候审讯时用;已经通知伦敦警察厅,在即将来临的一场法庭上的唇枪舌战中,需要这幅画作为证据,一俟相应级别的陪审团对诺克斯审判结束之后,原画自当妥予奉还。
要容纳埃勒里所执意邀请的这一大批专爱吹毛求疵的听众,奎因警官的办公室实在嫌太小了。因此,集会地点就安排在警察总部的一个专用来开会的议事厅,出席者包括:一群出类萃的记者、奎因父子、辛普森、佩珀、克罗宁、史洛安太太、琼·布莱特、阿仑·切奈、弗里兰夫妇、纳奇欧·苏伊查、伍卓夫——还有那以最不引人注目的方式入座的警察局长、侦探副总长,连同一位老是用手指摸摸衣领的坐立不安的绅士,此人被认出来是市长的最密切的政界朋友。看来是由埃勒里主持会议——这是最不合传统的做法,使辛普森大为恼火,市长代表很不以为然,警察局长也显得大不乐意。
可是埃勒里满不在乎。这议事厅有个讲台,他往这讲台上一站——就如同老师打算给整个教室内干瞪着眼睛的娃娃们上课似的;他身后竟还放块黑板呢!
他站得笔直,气宇轩昂,夹鼻眼镜也擦得干净光洁。坐在后排的克罗宁副检察官对辛普森咬耳朵:“亨利,老兄呀,走着瞧呗。诺克斯可不是好惹的啊,他们在这案子上不知要胡闹到什么地步,我简直是想都不敢想!”辛普森不说什么,也没什么可说的。
埃勒里安详地开始讲解,流利畅达地把过去分析案情时的一切事实和推理都罗列出来,以便使那些到目前为止对本案内情奥秘还一无所知的人有所了解。直到他把收到两封恐吓信前后所发生的种种情况叙述完毕,才稍稍停顿一下,舔了舔发干的嘴唇;他又深深吸了口气,然就不抓住这新推论的要点大加发挥。
“唯一能够投寄这两封恐吓信的人,”他说,“就是知道詹姆士·诺克斯窝藏着赃画的人,这一点我刚才已经指出过。詹姆士·诺克斯藏有赃画这一事实,幸而从不为人所知。那么,除了勘查的人——也就是我们这几个人——之外,谁还知道这一事实呢?两个人知道,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格林肖的同党,上面已经分析过了,此人就是杀害格林肖和史洛安的凶手,此人之所以知道诺克斯藏有此画,全由于他跟格林肖合伙,而且格林肖亲口承认过,这个同党,也唯有这个同党,知道全部始末根由;另一个人呢,当然就是诺克斯本人了,这个事实我们这些人中当时谁也没有想到过。
“很好。再说,两封恐吓信是各用半张期票打字而成,这个事实充分证明了写信人就是谋杀格林肖和史洛安的凶手——也就是格林肖的同党——因为唯有凶手才可能从格林肖的尸体上取得那张期票。请诸位牢记着这一点;这是逻辑结构的重要环节。
“进一步讲吧。在检验了打字机打出来的恐吓信之后,我们发现了什么呢?
“唔,第一封恐吓信是用一架藏书网‘恩德伍德’牌打字机打出来的,巧得很,凶手报告我们史洛安与格林肖是弟兄的那封匿名信,用的正是这同一架打字机。第二封恐吓信是用‘雷鸣顿’牌打字机打出来的。这第二封的打字,明显地露出了马脚。
“打字者在打$30,000这一组字眼时,曾经有过失误;从失误中显然可以看出,‘3’这一字键的上排的符号并非普通的标准键盘上的符号。我来描绘给你们看看,信上那组$30,000是什么样子,这将有助于讲清楚我现在形成的观点。”
他转过身子,用粉笔迅速地在黑板上写出下列图像:$30,000。
“诸位现在请看吧,”埃勒里转回头来说,“打字者的失误在于:在打出了美金这一符号($)之后没有完全放掉‘字型变换按钮’,结果,当他接下去揿按第二个字键时——也就是打出‘3’这个字时——就在纸上出现了半截的破字。
“打字者自然就揿按‘逆位按钮’,重打‘3’字,但这是无关紧要的;要紧的是那‘3’字键的半截破字还存在纸上。那么,犯了这个常见的打字失误之后——
“所谓的失误就是:在企图打出字键的下排那个字时,却没有完全放掉‘字型变换按钮’,或称‘大写字体按钮’——又怎样了呢?无非就是这样:准备打出字键的下排字样的地方仍然空着;在空格的上端印出了下排字样的上部。诸位不妨看看,我随手在黑板上画出的草图。这样讲,大家听得清吗?”
“妙得很。咱们不妨想一想,在一切打字机的标准键盘上,‘3’这个字的键是怎样的,”埃勒里继续说道,“不言而喻,我指的是美国打字机。是怎样的呢?‘3’是在字键的下排,该字键的上排是代表‘号码’的符号。我来画给你们看吧。”他再次转身朝向黑板,用粉笔写出了下面这个符号:#。
“简单吗,唔?”他转过身来说道,“但我要请你们注意,第二封恐吓信上的失误,表明了它并不是从标准键盘上打出的,至少‘3’这个字的键棒并不标准。因为,在后退一格打出‘3’字的部位上方的断头符号,原该是这个‘#’符号的下半截,然而——正如你们在黑板上所看到的——满不是那回事!相反,却是个很特别的符号——左面一个弧圈,向右拖出一根曲线。”
他已经牢牢吸引住在座的全体听众。他向前倾着身子:“所以,我刚才已经讲过,这第二封恐吓信所用的‘雷鸣顿’牌打字机,在‘3’这一字键的上排通常为‘#’这一符号的部位,显然另有别的特殊符号,”——他朝黑板上“#”这个符号晃了一下脑袋——“同样显而易见的是,这个‘弧圈曲线’只不过是某个完整符号的下半截。它的上半截会是什么样子呢?这个符号的全貌是什么呢?”
他站得笔挺,安详文静:“诸位思考一会儿吧。请看看我用粉笔勾勒在黑板上的‘3’字上面的记号。”他等着。大家都鼓起了眼睛。但没有人答腔,“其实是再也明白不过的了,”
埃勒里终于说道:“我真奇怪在座各位——特别是新闻记者——竟没有人能推敲出来。我可以信心十足的讲出来,看谁能反驳得了——我认为,这个‘弧圈曲线’只可能是某一个符号的下半截,那是唯一能够设想会出现于打字机上的符号——该符号很象手写的大写字休‘£’,竖笔当中有一小横……换句话说,就是代表英镑的符号(£)!”
引起了一阵惊叹和赞赏的嘁嘁喳喳之声。
“很好,唔。我们只需查出一架‘雷鸣顿’牌打字机——当然咯,必须有一架美国打字机——其‘3’字键的上排乃是代指英镑的符号。从机率概算来讲,一架美国的‘雷鸣顿’牌打字机恰巧在这一个键棒上有着这个异国符号——我相信其机率是百万分之一。换句话说,如果你能查到一架打字机恰巧在这个字键上有这一符号,我可以根据数理和逻辑,百分之百地肯定,那就是第二封恐吓信所用的打字机了。”
埃勒里有力地做着手势:“上面这段开场白对于理解下文是很重藏书网要的。请留神听我讲吧。还在史洛安被认为是自杀的那段日子里,在收到第一封恐吓信之前,当我跟詹姆士·诺克斯谈话时,我知道了诺克斯有一架新的打字机,那上面的一个字键是改装过的。这是我偶然获悉的,当时我去拜访诺克斯,他正在指示布莱特小姐开一张支票,用以缴付新打字机的款。他还提醒她别忘记为了调换一个字键而另附一小笔费用。此外,也就是在那个场合,我听布莱特小姐告诉我,这架打字机是‘雷鸣顿’牌——她明确讲出这个牌子;我还得知,这是那所房子里唯一一架打字机,旧打字机呢,诺克斯已经当着我的面吩咐布莱特小姐送给慈善机关。布莱特小姐着手替我打一份数字符号;她半道停了下来,揭下纸,嚷着:
‘我得用笔来写出“号码”这个字眼(#)。’着重语气当然是我现在加上的。这件事在那时并未使我感到有什么大不了的,但我却据此而了解到诺克斯家里只有一架打字机,是‘雷鸣顿’牌的,上面没有‘号码’(#)这个符号——否则的话,布莱特小姐为什么必须用手写出‘#’这个符号呢?——并且,我还知道这架打字机上的一个字键是调换过的,现在,既然这架新打字机上有一个字键是调换过的,既然它缺掉‘号码’(#)这个符号,那么,根据严格的逻辑推理,所调换的字键必定就是号码符号的键,这个字键的下排就是‘3’这个字!
“这是基本逻辑。这样,我只需弄清另一个事实,我的推理就完整了;我如果能查明在这被调换的字键上,‘3’上面原来那个号码符号(#)的位置,已换成英镑符号(£),那我就能万无一失地断言:这架‘雷鸣顿’牌打字机就是用来打出第二封恐吓信的。理所当然,在收到了第二封恐吓信之后,我为了要作此判断,只需朝打字机的键盘望一望就行了。一点不错,正是那个符号。其实,辛普森检察官、佩珀副检察官以及奎因警官,全都应该记得此事,当时他们如果能注意及此,他们根本不须直接看到打字机;因为,那时奎因警官曾在诺克斯的书斋中起草了一份电报发往伦敦警察厅,电文内有一句话就包含着‘十五万英镑’这几个字眼,而当布莱特小姐用打字机誊录警官的铅笔草稿时,嗳哟瞧呀!她并没有使用英镑这个字眼,而是用‘£’这个符号!所以,即使我从来没见过这架打字机,只要有布莱特小姐能在电文中打出英镑符号这样一个事实,再加上我手头所已掌握的其它情况,那也不可避免地会得出上述结论……活生生的事实明摆在那儿,铁证如山:第二封恐吓信所使用的打字机,乃是詹姆士·诺克斯先生的。”
前排坐的是新闻记者;他们笔下出现了《爱丽丝漫游奇境记》1。除了喘息之声,以及铅笔的刷刷之声外,悄没声息。埃勒里把烟蒂丢在地板上用脚踩熄,对总部的规矩以及普通礼节毫不放在心上。
“ehbien,”他轻松愉快地说道,“nousfaisonsdesprogrès.2因为我们知道,自从诺克斯收到第一封恐吓信之后,他谢绝一切宾客,连他的法律事务临时代理人伍卓夫先生也不接见。这就意味着:能够使用诺克斯的打字机来打第二封信的,唯有下列一些人:诺克斯本人、布莱特小姐、诺克斯家的佣仆。还有,由于两封信都是写在半张期票上的——而期票又只可能为凶手所有——所以这又意味着:上述这些人中的某一个人,就是凶手。”
埃勒里滔滔不绝地往下讲,以致于议事厅后排的细微声响——实际上,必须说明,这个声响是从理查德·奎因警官座位上传出来的——没有被人注意,埃勒里嘴角露出一丝笑意,嘴里说个不停,使可能的反对意见无从冒出来。
“让我们逐一排除疑点吧,”他一口气往下说道,“我们先考虑最后一批人。写信人会不会是佣仆中的一个呢?不会;因为在勘查本案的最初阶段,这些佣仆中没有一个曾经到过卡吉士家——检察官派所有专人掌管着具体名单——因此佣仆中没有一个能够针对卡吉士,以及后来又针对史洛安,布置假线索;而这套伪造假线索的手法,是凶犯的重要特征。”
后排又起了一阵簌簌不安,埃勒里又一次不停顿地把话接着讲下去。